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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艾”,你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吗?

发布时间:今天 14:32 浏览:17次

世界艾滋病零歧视日



3月1日,是第12个世界艾滋病零歧视日。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,回顾这个日子所承载的意义,我们想与你谈谈法律赋予的权利、必须承担的义务,以及我们每个人都能为之努力的‘零歧视’未来。


权利保障


法律为感染者撑腰

这些权益不容侵犯


根据国务院《艾滋病防治条例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、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。这意味着,他们在法律的保护下,享有与他人平等的权利:



就医权: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,而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。


就业权:法律保护感染者的平等就业权。用人单位不得因感染状况而歧视或剥夺其工作机会。


隐私权: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、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、住址、工作单位、肖像、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。


婚育权:感染者的婚姻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。在医疗机构的专业指导下,通过母婴阻断技术,他们可以生育健康的宝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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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清单



权利与义务同在

共筑公共安全防线


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统一的。依据相关法规,感染者也需履行必要的责任,这是对公共健康负责。


配合疾控机构的工作,接受流行病学调查,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他人负责。


将感染的事实及时告知性伴侣。这既是道德底线,也是法律红线。


在就医时,将感染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。这是为了防止医源性感染,保护其他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。


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,防止感染他人。


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。故意传播不仅面临民事赔偿,构成犯罪的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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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认知



日常接触不传播

偏见比病毒更可怕


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、血液母婴三种途径传播。与感染者一起吃饭、拥抱、握手、共用办公用品、共用马桶、游泳,甚至蚊虫叮咬,都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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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医学进步,艾滋病已成为可防可控的慢性疾病。坚持规范治疗的感染者,其寿命和生活质量已接近常人,可以正常工作生活。


当感染者坚持有效抗病毒治疗,体内病毒载量持续处于检测不到水平时(U=U),其通过性行为将HIV病毒传播给伴侣的风险可以忽略不计,甚至不存在。这意味着,治疗本身就是一种预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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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注意的是,在性行为中使用安全套仍然重要,安全套不仅能预防HIV,还能预防其他性传播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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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可以做些什么


01艾滋病目前没有疫苗可以预防,掌握预防知识、拒绝危险行为,做好自身防护才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。

02新婚、备孕以及已怀孕的家庭,夫妻双方应进行HIV检测,预防母婴传播。

03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后,最好24小时(越早越好,最快2小时),最晚72小时内尽早使用暴露后阻断药可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。

04高危人群(如有多性伴、男男同性性行为者、静脉吸毒者等),应定期检测,做到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。

05积极参与宣传教育,作为科学知识的传播者,主动分享知识,纠正偏见,提高大家对疾病的认识和意识,减少对感染者的歧视和污名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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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武汉疾控健康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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