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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江北清风】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有餐饮浪费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吗?

发布时间:11月11日 11:08 浏览:536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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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李主任,估计今天会后留下来用餐的同志不多,但是食堂已按参会人数准备了食材,要不要通知他们相应减少菜品的数量和分量?


答:

小张,你提醒得对。公务活动要合理安排饭菜数量,厉行勤俭节约,反对餐饮浪费。如果在公务活动用餐、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、监督管理职责,导致餐饮浪费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党纪责任。



问:如何判断是否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”呢?


答:

这要综合考虑餐饮浪费的数量、次数以及群众反映等因素,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、群众生活水平进行判断。如果没有造成后果或情节轻微,可以采用批评教育或者责令检查等方式进行处理。同时也要注意,该规定处分的对象是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负有管理职责的党员干部,而不是普通就餐人员。就餐人员餐饮浪费,与我党倡导的“尚俭戒奢,艰苦朴素,勤俭节约”的理念背道而驰,也应该及时提醒和制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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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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